1、为子公司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能否税前扣除?子公司员工不属于本企业职工,母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不得税前扣除。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2、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应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3、企业建成的房屋已经开始使用,但工程款中有些发票还没拿到,是按发票凭证计提折旧还是按合同的金额计提呢?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五点。

4、企业由于资金困难,无法支付今年的租金,经与出租方协商,约定明年一并支付,那么这笔没有支付的租金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何扣除?企业在汇算清缴前取得凭证则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取得凭证,则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文件的要求,由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六条5、关联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有哪些风险?在关联企业的交易中,往往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都会存在一些无偿服务或交易的业务,如母公司代子公司员工缴纳的社保或住房公积金、母公司给子公司员工发放奖励、母公司无偿给子公司提供办公场所、将资金无偿提供给子公司使用等。但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12

附件下载(1):

timg (1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