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办理的顺序是先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办营业执照。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到局办登记证即可。

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都是在局办的,但由两个职能股室完成,有的地方是在一个办事窗口中完成。

根据《中华共和国食品法》第三十三条 的规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是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是有食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的规章制度;

四是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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