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公司走上正轨,或者是公司发展到可以再成立一个分公司的时候,是需要对分公司进行注册,才能让分公司开始营业的。

分公司设立的条件

1、设立分公司必须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以总公司名来进行命名;

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3、分公司不能拥有法人资格,它只能作为一个总公司在注册地外设立的经营机构。

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公章原件;

3、总公司公司章程调档;

4、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会计上岗证复印件及会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6、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产登记信息表(实地注册的分公司)。

分公司注册流程:

本地分公司(非独立核算):

名称核定→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地分公司(独立核算):

名称核名→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银行开户→核定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