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外商投资企业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按照内资企业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

注:

1、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变更为内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申请书可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