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申请相关的信息中我们首先要了解的是姓名标志。在生活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很多公众人物的名字作为商品或者是公司的商标,其特点是耳熟能详,这里不一一赘述。

公司和商家在商标注册申请中经常产生的误区之一就是不经过公众人物许可的情况下将其名字作为公司或产品商标,这样的行为已经达到了侵害人权利的程度。然而,也会存在这样的情况:与一个注册商标只能被一个人所有的要求不同,同一个姓名却可以是多个人的。所以当某特定姓名注册于商标之上时,可能会产生这样的问题,一旦允许此姓名注册为商标可能就剥夺了同一个姓名的其他人将自己的名字注册为商标的权利。对此,有其他国家规定:当一个人的姓名标志对商品的购买者来讲,主要把这个标志认为是一个姓名,而不是作为与其附着的商品相关的附属品,那么这样来讲将这个姓名注册为商标就是不可能的。

在商标注册申请的相关信息中会提到,如果商标的名字实际上可能是多个人的,只要改商标使相关公众识别了某特定在世的个人,就需要获得该特定人的书面同意才可以注册。从这点来讲,对姓名的保护只限于公众人物的姓名。而有的国家则规定:被申请的姓名在注册前已经被使用并且已经被公众视为是一种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符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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