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三减半”是我国针对特定企业实施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心政策内容
基本定义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自获利年度起:
两免:前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减半:第3-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按法定税率25%的50%计算);
适用对象
集成电路/软件企业: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软件企业(2018年12月31日前获利的可延续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10年以上的,或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可延长3年减半); 小型微利/创业投资企业:部分行业可享受类似优惠;
二、特殊情形扩展
先进技术型外资企业:可升级为“3年免税+6年减半”; 出口型外资企业:若出口额占比≥70%,可叠加减半优惠; 中西部地区:外资企业5年优惠期满后可再延3年减半;
三、注意事项
获利年度:指企业首次应纳税所得额为正的年度; 政策延续性:部分行业(如集成电路)需关注财政部专项公告;
(注:当前政策执行需以最新财税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