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征收方式 :
查账征收: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健全的企业。
核定征收:适用于账簿不健全或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企业,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查账征收: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核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纳税人根据实际收入或成本费用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
预缴税款 :
企业所得税一般按月或季预缴,年终进行汇算清缴。
年终汇算清缴 :
对预缴的税款进行核算,多退少补,确保全年税款的正确缴纳。
纳税申报 :
纳税人需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核定应纳税额 :
在特定情况下,如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账簿、销毁账簿或提供纳税资料,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以上步骤和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