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的主要固定收入税种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划分的,这些税种收入全部或主要归属地方。以下是地方政府主要的固定收入税种:
一、完全归属地方的税种(100%地方收入)
- 房产税
- 针对经营性房产(自用/出租)征收,个人住房暂免(上海/重庆试点除外)。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的土地使用者征收。
- 土地增值税
- 转让房地产取得增值额时征收,是地方重要收入来源。
- 契税
-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承受方征收(买房/买地时交)。
- 耕地占用税
- 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建设时一次性征收。
- 车船税
- 对拥有车辆、船舶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 烟叶税
- 收购烟叶的单位缴纳(主要在烟叶产区)。
- 环境保护税
- 2018年起征,对直接排放应税污染物征收(归地方)。
二、央地共享但地方占大头的税种
- 地方分享的增值税
- 国内增值税中央与地方 五五分成(营改增后调整为50%归地方)。
- 地方分享的企业所得税
- 中央60%,地方40%(总机构所在地分享部分)。
- 地方分享的个人所得税
- 中央60%,地方40%(综合所得部分)。
- 资源税
- 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其他资源税(如煤炭、金属矿) 100%归地方。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 100%归地方。
三、重要补充说明
- 非税收入也是地方财源:
土地出让金(政府性基金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是地方重要补充,但 不属于税收。 - 改革动态:
消费税部分品目试点后移征收并划归地方(如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未来可能成为地方新税源。 - 区域差异:
不同地区主力税种不同(如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在发达城市占比高,资源税在资源大省重要)。
总结表
| 税种 | 归属比例 | 备注 |
|---|---|---|
| 房产税 | 100% 地方 | 经营性房产为主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00% 地方 | |
| 土地增值税 | 100% 地方 | 房地产交易活跃地区重要 |
| 契税 | 100% 地方 |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征收 |
| 耕地占用税 | 100% 地方 | 一次性征收 |
| 车船税 | 100% 地方 | |
| 烟叶税 | 100% 地方 | 烟叶产区 |
| 环境保护税 | 100% 地方 | 2018年开征 |
| 资源税 | 除海洋石油外100%地方 | 煤炭、稀土等归地方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0% 地方 | 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 |
| 增值税 | 地方分享50% | 国内增值税部分 |
| 企业所得税 | 地方分享40% | |
| 个人所得税 | 地方分享40% | 综合所得部分 |
关键点
地方财政高度依赖土地相关税收(契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共享税分成(增值税、所得税)。近年来,中央正通过消费税改革等逐步培育地方新税源,优化收入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