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是股东定期按一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红利则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
股息红利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20%)。
个人持有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①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②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③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