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关系客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
征税对象

主体是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属地兼属人的原则确定)。

内容是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更多推荐